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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审核重要提示



管理体系认证审核重要提示
一、实施现场审核时,贵司管理体系运行应确保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提供体系运行的所有文件及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与贵司实际运作一致的体系文件及记录(例如: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各部门日常运作的记录)。
2、需提供内审和管理评审记录且实施时间距离本次现场审核不可超过 12 个月。
3、体系覆盖的活动处于正常生产和运行状态。
4、申请认证的产品覆盖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应做好接受审核的准备。
5、核查贵司的主要设备或者特种设备是否有经过年检,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在审核期间请贵组织协助审核组完成以下工作:
1、审核组将依据审核准备对贵司所申请的产品/服务实现过程所涉及的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审核。
2、贵司的最高管理者、管理体系职能部门负责人均须参加首末次会议。
3、如果审核组在现场审核时发现贵司提供的审核证据表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审核组将告知贵司以确定采取适当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确认和修改审核计划,变更审核目的、审核范围或终止审核。终止审核会产生终止费用。
4、审核计划表将由审核组长发送给贵司,请贵司进行确认并对审核组执行审核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